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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度采****点击查看大队厨房厨师团队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4年度采****点击查看大队厨房厨师团队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25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25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采****点击查看大队厨房厨师团队服务外包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适用行业为批发业;(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1.5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法****点击查看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中规定:预算金额在200****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注: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本项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2024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8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需邮寄的企业邮费由收方支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街道**南路198号
联系方式:卢先生:0597-****点击查看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联系方式:邓女士:0597-****点击查看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597-****点击查看91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采****点击查看大队厨房厨师团队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11: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2室 | ||
预算金额 | ¥95.252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点击查看91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街道**南路1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先生:0597-****点击查看7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菁城街道**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女士:0597-****点击查看919 | ||
附件: | |||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