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 5年 出租底价 ****
点击查看000元/年 租赁面积(㎡) 3150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第三年至第五年上浮4% 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6个月,租赁期限不含免租期 租赁用途 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码头 风险提示:承租方承租后需投入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办理承租方的《**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租赁用途说明 本码头租赁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油品类、化工品类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不得转租、分租、转借或擅自改变码头使用用途。严格限定于船舶靠泊相关基础服务,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大型船舶修理业务,在租赁标的承载负荷范围内作业,不得使用超过码头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或设备进出厂区,泥浆(碎物、废物、杂物)不落地。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是 装修改造说明 最终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进行维修维护或装修的,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最终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结构,不得整体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最终承租方若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分租、转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租赁标的并终止协议,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最终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最终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最终承租方增设的设施、设备,可以搬离、可移动的归属权归承租方所有,维修、年检责任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时,出租方不对上述任何物品给予任何补偿,并要求最终承租方恢复码头交付时原状,或由出租方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是否可转租 否 物业管理费 无物业管理费 水电气热等费用 出租方代付后由承租方承担 是否支付押金 是,具体为:首年租金的25%。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到期后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要求 按年 抵押情况 不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房屋状态 本标的房屋状态为空置。 其他招租条件 1.本项目出租为现状交付。本次招标为码头使用权出租招标,出租标的仅为码头(宁汇码头整体作业区域、现有泊位、装卸设施、消防及环保配套设备等全部现有资产)。意向承租方根据统一安排的踏勘时间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139****
点击查看5733),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在充分了解本招租情况后,意向承租方具有承租意愿的,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至**联交所进行承租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项目勘察;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招租公告之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项目码头以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后,如涉及报批报建手续的,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 3.本项目的租赁标的出租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码头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周边用户的正常使用及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最终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最终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海事(通航)评估、航道整体疏浚、泊位疏浚、水电、燃气、物业、网络通信等费用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无法由最终承租方支付的费用由出租方代为缴纳,代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承诺中标后在出租方代为缴纳上述费用后10个工作日将代缴费用支付给出租方,承租方逾期支付的,除支付相应费用外,每逾期1日,按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用。若承租方违约超过3次或拒不支付甲方垫付费用的,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行做好安全环保、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检测等,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标的基础设施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变更,市政****
点击查看政府拆迁情况,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退还租赁标的并搬离,承租方无权要求任何形式的拆迁或其他补偿。 7.承租方承诺自行负责办理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各类证照及其他外部协调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评证书、海事(通航)评估等。承租方承诺其承担办理各类证照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因证照不全等各方面原因不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5%)后签订完合同(签署合同同时签署《码头租赁安全环保管理专项协议》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承租资产,****
点击查看交易所在10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 9.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按时支付租金等履行合同,5年期满后延期,免费使用期限6个月;若承方租赁期内有任何违约行为的,不局限于不按时支付租金等,承租方自动丧失该免费使用权益。 意向承租方范围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且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及**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需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和组织机构图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①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的复印件;若为上一年度或2026年新成立企业,则免于提供上述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从2023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1日)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
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点击查看.cn/cr/list)、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总局网站(www.****
点击查看.cn)等电子政务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中国石化无纠纷和未结案法律诉讼,不在中国石化、**海洋石油局限制**名录范围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提供网站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本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或提供承诺函。提供在中国石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safety.****
点击查看.com)、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im.****
点击查看.com)的承包商奖惩记录中未被处以限制投标与列入“黑名单”的惩罚措施(含管理、控股公司)的截图或说明。 招租流程 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
点击查看.18-2026.****
点击查看.24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
点击查看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 (1)液体散货码头,泊位总长度为210m,设计为10000吨级泊位一个,测面可兼顾1000~3000吨级靠泊。 (2)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承租方三个月内注销**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变更到出租方名下,否则支付违约金50万元。 (3)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承租方在一个月内拆除在乙方码头上新增资产(从进入码头区域算起),超期不拆除的视同放弃资产所有权赠与承租方。 (4)出租方移交的码头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定,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码头改造升级须经出租方同意,****
点击查看政府审批手续。承担码头、消防、****
点击查看政府规费。 (5)租赁期限届满后由出租方负责落实资产交付相关事项。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 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价格的5%收取。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时间说明 1.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2.退还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资产交付后10日内,**联交所全额返还;(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公告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 招租条件 |
|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 其他说明事项 |
| 保证金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