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213号)文件要求,县人社局对我县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现将信用等级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劳务派遣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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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初步结果报送表 (**9.2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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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