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综保区南区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度综保区南区物业管理服务

发布于 2025-05-30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综合能力第2项、第3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及投标人自202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及投标人自2024年12月(含)以来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附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