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鑫科明珠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鑫科明珠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发布于 2025-06-18

招标详情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鑫科明珠幼儿园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6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

食堂食材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总 则

采购范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蔬菜综合类、粮油、肉类。

02

采购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03

****点击查看小组:组长:杨亮(园长)

副组长:龙玲

组员:王瑜、姜波、李佳、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社区代表

纪检委员:王姝文


比选邀请书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01

项目概况蔬菜、水果、禽类 、干杂、调料类、豆制品等;粮油,肉类。

比选范围: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粮油、肉类、调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食材质量、价格、服务方案和付款方式等内容。****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02

供货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点击查看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03

****点击查看教育局服务中心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并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04

比选申请人参选必备条件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择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7、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8、比选供应商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

(5)自拟《公平竞争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6)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产品报价单及提供的产品规格、优惠率或固定单价。

(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8)比选资料(原材料来源、配送方案、近期主要食材报价、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应急处置方案、服务承诺及履约保障等。不收取供货商的纸质资料,可提交电子档)

特别说明:以上第9条规定其他条件(1)—(7)条的资料复印件放入资料袋中,****点击查看幼儿园总务室或传达室。

05

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比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6

比选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加盖比选单位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点击查看公司资料。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

07

比选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

08

比选地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09

提示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

2025年6月17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