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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公告]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2号地块2年租赁权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7-02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7-10 阅读次数 :29 发布人:****点击查看
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2号地块2年租赁权 | ||
16.210000万元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9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5-07-02 至 2025-07-10 | 租期||
****点击查看 | ||
**省-**市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2025-07-02 | 挂牌截止时间2025-07-10 | |
否 |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点击查看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点击查看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点击查看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点击查看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点击查看中心的经济损失,****点击查看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点击查看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1%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公告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上午09:30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叶老师 0574-****点击查看4661。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 ||
1、出租标的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承租方租赁该物业无法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通讯、消防、环保等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证照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不得据此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给予补偿(赔偿)。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禁止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堆放及存储(食堂使用液化气除外)。自行负责并承担承租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等,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场地且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遇本场地开发出让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时,无法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对外出租,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承租方承诺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清理并交还场地,不得以任何事由拖延,承租方承诺放弃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 赔偿或费用(如土地平整、设备拆卸安装等)的权利,且该承诺系永久有效、不附条件且不可撤销。 4、承租方应在运营前提供本合同约定业态所必须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复,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证照、许可批复真实有效,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合同。证照、许可批复如需变更的,应提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承租方应当及时将更新后证照、许可批复的复印件送达出租方。承租方执意擅自变更的,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证照、许可批复如有不实或为非法取得,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在本本地块内搭建建(构)筑物。承租方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手续,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搭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0000元。 | 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0001568 | ||
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2号场地 | 所在地区**省-**市 | |
**市**区中河街道,**现有楼盘,南至堇**路,西至东裕路,北至金色珑庭。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约3.77 | 资产概述||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0030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区宁穿路1901****点击查看中心345室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