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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致供应商:我单位组织的“食堂外包服务(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开评标过程顺利,并与2025年6月13日发布结果公告。我公司及采购人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4家公司质疑函,该时间未超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期限。质疑事项为:****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质疑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中使用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2-2017,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请求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四****点击查看公司质疑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使用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1-2017设置存在重大缺陷,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采购文件中不合理、不合法条款,待采购文件完善后,重新组织采购”。经我公司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质疑事项成立,四****点击查看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综上,本项目需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变更采购结果,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他内容不变。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编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4410;
2.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点击查看7932;
3.供应商询问、质疑电话:028-****点击查看7001。
4.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质疑。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石羊镇丰乐村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3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市**大道300号附301号(三楼)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70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点击查看7001
****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