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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技术辅****点击查看公司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省****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报价(外包服务费):36.00元/人/月;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响应报价(外包服务费):13.90元/人/月。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点击查看31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点击查看5781/****点击查看2202
异议受理机构(部门):****点击查看**公司经营开发部
电 话:0731-****点击查看4009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机构(部门):****点击查看**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 话:0731-****点击查看5075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