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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6】
某单位绿化养护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某单位绿化养护项目于2025年03月24日14时00分开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投标报价:人民币1,397,753.4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天****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93,627.3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维业****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69,873.66元。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点击查看为中标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和源路510号宁**贸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赵工、严旭东、严腾、张洁、黄**、张程
电 话:152****点击查看0946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