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宁区东山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2026年江宁区东山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9-17

招标详情

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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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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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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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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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区****点击查看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9 14: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6年**区****点击查看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2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日常养护2700万元,维修专项200万元)

采购需求:

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滨河绿地、公园广场等,通过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损坏(包含人为破坏、施工破坏等)、缺失等问题,确保设施完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同,但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点击查看一中标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点击查看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9 14:0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信用承诺制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天印大道669号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印湖路39号印湖山庄商业街1-11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3****点击查看9119


附件(1)
JSZC-320115-KXDA-G2026-000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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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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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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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3次, 占比 6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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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保洁服务, 中标 43 次, 占比 79.63%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53 次, 占比 98.1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