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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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2024年本部食堂各类食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资质要求”条款即: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卫生许可证。
统一修改为: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7条“服务期限”、第四章合同格式内“实施时间”、第五章采购需求内第五条“采购期限”、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响应函“交货期”:2024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
统一修改为:
2024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0月6日18点前通过“****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