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知道拍卖有限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6个门面租赁权拍卖公告

云南知道拍卖有限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6个门面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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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9时至2026年9月4日9:3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租赁标的物3年期租赁权拍卖详情:

标的

铺面位置

楼层

铺面面积(㎡)

用途

年租金(元/年)

起拍价(元/年)

租赁期

拍卖保证金(元)

拍卖佣金(元)

1

**省**市**区团结路82号

一楼

11.9

商业服务

8280

8280

3年

1500

1000

2

**省**市**区团结路92号

一楼

11.9

商业服务

8280

8280

3年

1500

1000

3

**省**市**区团结路100号

一楼

57.81

商业服务

38844

38844

3年

6000

2600

4

**省**市**区团结路102号

一楼

15.3

商业服务

10284

10284

3年

1500

1000

5

**省**市**区团结路136号

一楼

44.31

商业服务

26592

26592

3年

3000

1800

6

**省**市**区团结路144号

一楼

44.31

商业服务

26592

26592

3年

3000

1800

二、登记手续办理:自然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应的经营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名手续:

1.有意向者应在2026年9月3日17:00前于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完成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件进行认证。

2.竞拍保证金参照上述金额进行缴纳,竞拍不成者,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拍者缴款账户。

3.原租户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须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4.竞拍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联社江滨分社

账号:7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012

三、合同签订、佣金收取及竞拍保证金退还:

1.竞得者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续事项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未与委托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归委托方所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本次拍卖向竞得者收取佣金。具体按拍卖标的明细表里面对应的佣金收取,在竞得者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竞得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余款将无息退还至竞拍者缴款账户。

四、标的展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3日在标的物现场,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谭先生 150****点击查看8886

五、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3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自由竞价+限时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规则如下: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价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价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同等条件下参加竞拍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执行方式为:原承租****点击查看公司其为原租户(原承租人未进行事前告知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应后果自行承担),本公司核实后会将其设置为优先竞买人,出价记录中优先竞买人竞买号后面会出现“优”标识,表明可以与普通竞买人出同样的价格,且系统判定优先竞买人的出价有效;存在多个优先竞买人的,最先出价的优先竞买人的出价有效。

2.竞价时间:

2026年9月4日9时至2026年9月4日9:30时止(延时除外)。

七、特别提示:

1.我公司所提供的介绍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担保;竞租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租人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2.租赁期内原则上不得进行转租,承租人如欲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需书面向委托方提出申请,经委托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

3.租赁期为三年,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交付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招租成功后,竞得者自招租成功之日起7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办理移交事项。

5.招租成功后,竞得者应根据所签订租赁合同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竞得者履约结**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后,委托方将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至竞得者指定账户。委托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交纳标准为:

①房屋面积0-25平方米,1500.00元。

②房屋面积25-50平方米,3000.00元。

③房屋面积50-100平方米,6000.00元。

④房屋面积100-200平方米,12000.00元。

⑤房屋面积200-300平方米,18000.00元。

⑥房屋面积300-500平方米,30000.00元。

⑦房屋面积500-1500平方米,40000.00元。

⑧房屋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50000.00元。

6.招租成功后,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缴清成交价款或不按约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归委托方所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7.房屋面积仅供参考,若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成交价款不变,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

8.在竞拍过程中竞买人要不间断刷新标的界面,以保证竞价正确有效。买受人既不得以“误操作”等为由予以反悔,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标的物与其资料之品质不符、不合格等为由而提出拍卖无效等瑕疵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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