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润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淮北市润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07-22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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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高新**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中标金额:134244.02元

四、公告时间、期限

1、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61-****点击查看680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点击查看黎路89号9栋5层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22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孟山北路30号

联系方式:0561-****点击查看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黎路89号9栋5层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180****点击查看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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