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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育集团**校区、**路校区、嘉山路校区午餐配餐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08-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查看教育集团**校区、**路校区、嘉山路校区午餐配餐补疑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针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9.2.2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及得分计算如下:”中“投标人荣誉”所要求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服务的项目获得****点击查看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奖项(或荣誉)得2分,满分6分。”现提出如下疑问:
(1)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抗击疫情爱心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为配餐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应师生进行配餐服务,磋商文件中已明确要求餐饮类奖项荣誉,抗击疫情爱心企业荣誉不涉及餐饮类奖项荣誉评选要求,因此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9.2.2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及得分计算如下:”中所要求的“人员配备”中“1、拟派项目经理1名(满分6分)(2)具有食品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学信网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现变更为
“1、拟派项目经理1名(满分6分)(2****点击查看政府部门或国****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或奖项)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原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9.2.2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及得分计算如下:”中
食品安全检测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得3分。 注:1、如检测室为自有,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2、若检测室为第三方,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委托服务合同和检测费用发票和检验机构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0-3分 |
现变更为
食品安全检测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得3分。 注:1、如检测室为自有,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若检测室为第三方,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委托服务合同和检测费用发票和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0-3分 |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64号
联 系 人:陈博雅
电 话:0551-****点击查看498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2****点击查看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664
****点击查看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