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9-02

招标详情

贵州伟鑫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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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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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履行本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所需人员、设备、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伟鑫●御山印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地址:**县;项目坐落、总建筑面积、住宅及商业建筑面积、可收费面积、地下车位数量等以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规划、测绘及最终交付资料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招标人不对暂估面积、车位数量、入住率、收费率、物业费收入或乙方经营收益作任何承诺,最终物业服务费按照实际可收费面积及依法确定的收费标准结算,面积调整不构成甲方违约。

合同服务期限:分期交付的,具体服务起始时间、服务范围及费用结算方式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如有)、转包或违法分包等方式承接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将全部或主要物业服务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违反上述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覆盖物业服务或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内容;不存在依法应当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应提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招标人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依法可查询渠道进行核验。经核验投标人存在不符合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审查或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3日09:00时至2026年9月9日17:00时(**时间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双树**12栋2单元904室(****点击查看办公地址)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1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近3年承接的同类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元。除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项目终止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实质性错误并重新发售外,资料费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15时(**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办公地址(**省**市**区双树**12栋2单元904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5时前。

招标人依法享有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以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因投标人不足、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不具备可接受性或其他依法可以重新招标、终止招标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损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需要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将依法以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人依法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建设规模、交付计划、业态组成、配套设施设备及物业服务需求进行充分踏勘和核实,并结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载项目条件;但招标人对项目现状、规划条件、建设规模、交付计划等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的,不免除招标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服务内容履行合同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通知与送达:招标过程中涉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延期通知、开标及评标结果等事项的通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本公告载明的公告媒介发布,或以书面、电子方式发送至相关投标人。通知方应在相关文件形成或事项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知;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投标人未确认的,以公告发布之日或发送成功记录所载日期视为送达。

投标文件应当明确载明物业服务的具体标准、人员配置方案、收费明细,上述内容将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履约考核的核心依据。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本公告载明的公告媒介发布,或向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书面通知。澄清或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不足15日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遭受行政处罚、被业主索赔或产生其他第三方纠纷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未按期进场或以投标承诺以外的条件要求签约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处理,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招标人不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实质性承诺。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镇

联系方式:叶先生(136****点击查看388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双树**12栋2单元904室

联系方式:项目二部(130****点击查看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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