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2025-JQ02-F1288)

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2025-JQ02-F1288)

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16日 发布了2025-JQ02-F1288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供应商反馈问题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16,更正为:2025-09-24。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3,更正为:2025-09-30。


1.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参数3修改为“服务地点(**市)配置人员不少于13人,绿化管理由专业绿化服务人员提供日常养护服务,人数不少于6人。保洁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保洁和绿化团队总人数不得低于11人,至少配备1名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电工负责营 区工程服务管理工作(投标****点击查看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工作)****点击查看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并配备项目驻场经理1人。”。

2.招标文件/评审项/六、项目经理5,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具****点击查看保障部或****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的第三方测评机构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师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一级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标准分值,提供一本证书的得1分、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招标文件/评审项/七、管理人员1,修改为“绿化主管(可由绿****点击查看初中及以上学历,且具****点击查看保障部或****点击查看保障部审批备案的第三方测评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三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标准分值,提供一本证书的得1.5分、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2倍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递补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在原有效期结束前,递补供应商可作出**有效期的书面承诺。 关于质疑: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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