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项目
综合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综合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备案项目;
2.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备案供应商数量 |
1 |
| ZJNMG-ZCFW-****点击查看0847 | 1项 | 详见综合比选文件 | 1家 |
3.项目地点:**市市四区(新**、**区、**区、赛****点击查看开发区
4.采购方式:邀请综合比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企业荣誉:存在行贿犯罪、拖欠工资行为记录的企业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参与市场备案申请;
2.经营条件:企业应在本市内具有固定办公场地;
3.车辆质量:(1)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规定,符合3C(CCC认证)标准;(2)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装号牌的装置。
4.运营管理:(1)企业应当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人员提供注册、租赁共享电单车服务。
5.服务保障:(1)企业应当向社会公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2)企业应当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积极协助办理承租人的保险理赔。建立事故赔偿机制,将事故处理流程、保险标准等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并向社会公示;(3)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4)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收取押金、预付金的,应与企业自有资金严格隔离,****点击查看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并与银行机构签订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监管协议,企业不得将专户资金挪作他用,要主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存在违反协议相关行为的,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企业收****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支付机构签订资金支付协议,为用户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预付金退还制度,畅通用户资金退还渠道。
三、获取综合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
本项目采用邀请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对象为在****点击查看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即在2025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递交合格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应公告名称及链接:****点击查看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备案工作的公告http://jtysj.****点击查看.cn/zwgk/gsgg/202508/t****点击查看0819_****点击查看204.html)。
获取文件方式: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蒙招专区)下载。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被邀请供应商,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蒙招专区)(https://mengzhao.****点击查看.cn),选择“投标人登陆”,并点击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和下载综合比选文件(需在报名界面上传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并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方可下载)。(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下载综合比选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下载综合比选文件。如在获取综合比选文件期间被邀请供应商未注册、未成功获取综合比选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网上流程操作如下:注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账号→平台审核通过(自动通过)→审核资料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下载综合比选文件。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综合比选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上传等相关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80095-5)
综合比选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蒙招专区)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蒙招专区)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资格要求:
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予办理备案手续或限制投放车辆:
(1)已在我市办理备案手续并经营的企业;(评审时审查报名企业与**市现有已备案企业的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投标将被否决)
(2)存在行贿犯罪、拖欠工资行为记录的企业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3)为保障互联网自行车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避免出现对市场竞争造成阻碍或损害的情形,经营企业不得以合并、收购股权、资产等取得对其他企业控制权的方式获得备案资格,也不得与其他企业联合申请备案;
(4)已在**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实际运营服务过程中一经发现企业存在前款(2)、(3)任一情形,则行业监管部门有权限制相关企业投放车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街72号
联系人:李梦星
联系方式:0471-****点击查看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自治区**市新****点击查看南路5号**成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471-****点击查看975、183****点击查看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少敏、唐燕娇、蒿鑫、许晓婷、苏娴
电 话:0471-****点击查看975、183****点击查看2678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