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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公告类型信息公告 | |
阳光采购 | 发布时间2025-05-29 | |
各供应商: 点击查看(采购人)现就旧机场七处物业清洁卫生服务项目,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 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旧机场七处物业清洁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为机场路航云北街24号(原老机场水电计量科)、航**街278栋、云港路98号南侧羽毛球馆、云港路98号一、二、三楼、云****点击查看酒店与五号停机坪之间马路)、机场路284号(**城)单身公寓A栋、商贸中心提供清洁卫生服务。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31250.00元/月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模式,首期合同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首期合同结束前1个月,经采购人评价各项服务符合合同规定,评价良好,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续1年服务,并签订补充协议。 5.*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点击查看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样版见第六部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承诺同意按采购人模板与采购人签署廉洁协议。 6.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 2.供应商注册通过后登录一体化系统,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文件下载”,缴纳平台服务费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17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采购人拒绝。 3.相关操作指引请广大供应商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认真查阅平台使用方法,以有效参与项目。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形式和截止时间 1.供应商须在一体化平台缴费成功后,前往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 9:30 。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1正1副,并统一密封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旧机场七处物业清洁卫生服务项目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时间 2025 年 6 月 5 日 9:30 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发布公告**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时间参与登记。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人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4.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方式选定成交方,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中若出现“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中标”等涉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术语,均属于借用,不代表本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 六、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点击查看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机场西南商务区A栋 采购人联系人:廖工 电话:020-****点击查看2630 八、采购人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电话: ****点击查看2632 九、本项目为****点击查看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被纳入采购人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