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2025年9-10月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2025年9-10月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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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17时54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点击查看机关食堂2025年9-10月食材配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2025年9-10月食材配送服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1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2025年9-10月食材配送服务

2.00

1650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报名期限: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08月21日08:00上午至2025年08月25日下午17:3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点击查看(**市**市水西路257号2楼))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时间)上午09:00之前。

7.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26日(**时间)上午09:00整。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市宏发江景11#楼801室)。

8.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829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市水西路257号2楼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9-****点击查看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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