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都江堰市北辰雅居(外北街102地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公告

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都江堰市北辰雅居(外北街102地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公告

发布于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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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雅居(外北街102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已达到租赁条件,现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招租,凡取得**市**市人才公寓**资格的人才,可按照《**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都住建〔2022〕88号)文件确定的租赁**方式进行租赁。本次仅采取租赁**方式,现将租赁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雅居(外北街102地块)项目位于**市**市外北街298号,占地面积约3.7亩,规划建筑面积3361.84㎡,容积率1.33,绿地率30.09%。项目共计建筑面积约68.08㎡至75.81㎡不等房源44套,套型为:2室2厅1卫2阳台(其中公寓18套,住宅26套);交房时间预计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含部分家具、家电)。

**雅居人才公寓装修风格为现代简约风格,经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金单价为13-16元/㎡/月不等(详见附件《102人才公寓评估报告》)。该租金价格为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根据《**市进一步加强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A类、B类人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C类人才**面积为90㎡,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20%收取,超出人才**面积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D类人才**面积为70㎡,E类人才**面积为60㎡,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30%收取,超出人才**面积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F类人才不享受优惠。人才连续租赁满5年原则上应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人才在租住期内按季度支付租金。

二、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

2025年8月9日(含2025年8月9日)前取得人才**资格的人才,包括:

1、符合《**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市范围内**资格的人才(通过**人才**服务网申请并取得**资格的人才);

2、符合《**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市及其他区市县范围内**资格的人才(通过**人才**服务网申请并取得**资格的人才);

3、经市政府认定的《**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E、F类人才之外的属于产业发展的高端紧缺人才、骨干人才、技术型等人才;

4、人才**资格可通过**市人才**服务网进行查询。

**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具体网址为:

https:/cdrc.****点击查看.com:8006/rc/ggfw/pc/index.html

**市人才**服务网具体网址为:

http://cdzj.****点击查看.cn/cdzj/rcaj/RCAJ.shtml

(二)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17:00止。

(三)登记流程

1、提交资料。人才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取得人才**资格的,携人才**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资格证明材料明细》)到**市奎光路231****点击查看集团4楼产业运营部(工作日9:00-17:00)报名提交人才**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2、资格复核。都****点击查看建设局牵头在7天内,完成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复核,之后将由都****点击查看建设局复****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点击查看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点击查看.cn/

3、预约看房。有意向的租房人可拨打电话028-****点击查看7281,在统计租房人预约人数后,将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7日进行分批次看房。

三、租赁流程

(一)选房。计划2025年9月5日(若有变化提前3天通知),由****点击查看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按取得**资格的先后时间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赁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且确认无误后,相关人才与****点击查看签订租赁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市**雅居项目具体房源**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都****点击查看建设局咨询了解都****点击查看建设局联系电话为028-****点击查看1893,****点击查看联系电话为028-****点击查看7281。

(二)取得**市人才**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赁资格,人才**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政策的,一经查实,在**人才**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点击查看银行**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赁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点击查看机关依法处置。

附件1:人才**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附件2:102人才公寓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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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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