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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镇采购协管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中标(成交)金额:479795.1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群、茆师金、陈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金额:0.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镇**路132号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政府斜对面一点实业六楼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话:138****点击查看7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