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科创中学校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科创中学校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6-09-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招标文件第34页,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第十报价要求第4.5条“投标享受优惠(减免)的起算时间均按照2026年810起计算。”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投标文件响应出现歧义,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三、项目后续执行情况

合同包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11537;预算品目:C****点击查看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00000.00元/年。二、支付方式与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3个自然月(即第一季度结束)后,按照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季度金额。2、进度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4个月至第6个月(即第二季度结束)后,按照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二季度金额。3、进度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9个月(即第三季度结束)后,按照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三季度金额。4、尾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10个月至第12个月(即第四季度结束)后,按照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四季度金额。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142。地址:**市**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清泰路1999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2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点击查看6656

****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16日


附件(1)
物业服务项目(二次)(N510115202600011320260730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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