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浦口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6-03

招标详情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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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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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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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7: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凤云
项目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597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顶山街道**大街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点击查看0927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新区沿江街道**路2号19栋北区2123-3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凤云

项目概况

**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4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4 09: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5.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顶山街道**大街136号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新区天圣路75号国际企业研发园6-B栋内10层1014室

联系人:徐凤云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凤云

电话:139****点击查看5975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111-NJJZ-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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