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某部购买“四类岗位”人员和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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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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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购买“四类岗位”人员和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某部购买“四类岗位”人员和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伍万陆仟柒佰贰拾壹元柒角贰分(小写:556721.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某部购买“四类岗位”人员和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某部购买“四类岗位”人员和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主要采购一家供应商为离休人员提供“四类岗位”人员服务及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12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红、王军、胡金飞、吴丽娟、荣先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1室,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16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某部

地 址:**市皋城路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8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1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161

**省**某部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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