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决定书文号:禅财采罚〔2024〕3号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饭堂外包服务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点击查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5608F
地址:**市禅**玫瑰西路3号
五、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在“****点击查看饭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存在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点击查看**公司从轻处罚,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6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千分之五即8,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