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06-26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金额:下浮11.7%

2.中标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3.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盘****点击查看居委会六组1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1.标项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标的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要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上一年履约及考核情况续签合同);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现行行业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剑虹、付文志、杨成林、吴祖琴、薛俊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2家,其中****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得分:95.54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亦资街道竹海西路1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班朝峰

项目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西路与竹海西路交叉路口新汇天地A4栋28层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盼盼

项目联系方式:0858-****点击查看822、137****点击查看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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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点击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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