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桃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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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兰亭镇**村场地5年租赁权
21.47 万元/年 |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960平方;上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086.8平方米(以实际为准,不多退少补,均无房产证,包括小三楼、传达室、润滑油仓库三处)。 |
2025-08-12 |
2025-08-25 |
**市**区兰亭镇**村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区兰亭镇**村 |
土地证号 | **县国用(2007)第20-43号 | |
土地面积 | 5960.0000平方米 | |
用途 | 工业 | |
类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上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086.8平方米(以实际为准,不多退少补,均无房产证,包括小三楼、传达室、润滑油仓库三处)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1.47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挂牌价为含税价,第2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仓库(不能和出租方的主营业务冲突,只能用于仓储,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品或危险化学品等有安全隐患的用途)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6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如自然****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的市场主体资格,由该自然人和该市场主体二者作为该场地连带责任保证人,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的对用户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其中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执行标准:须提供承诺函)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的对用户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其中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执行标准:须提供承诺函)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经理 | 电话 | ****点击查看96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