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和****点击查看采购计划,我单位于2025年7月14日对复印机租赁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1、特此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区金达路117号,邮编:315105)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在公告期内无异议,拟中标供应商确认为中标供应商,不另行公告。
2、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点击查看5302
3、感谢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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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