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工程建设部分)

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工程建设部分)

发布于 2025-03-20

招标详情

舒城县交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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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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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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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9XQ-****点击查看0317-00011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3-20 17:27:05
标段信息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点击查看00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建设部分) 公开招标 7355.16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03-17 17:09:10.0
主要修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修改为“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8.其他注意事项8.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修改为“8.其他注意事项8.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2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拨付预付款。”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拨付预付款。”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3 工程进度款“14.3.2 进度款支付约定: 设计费用付款:本工程分期设计,施工图阶段支付额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付款同期同比例进行。以上价款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支付。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付款: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拨付预付款,具体详见 14.2.1。施工过程按实际进度付款,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合同价款的 40% 时,发包人支付至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90%;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合同价款的70%时,发包人支付至 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90%;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5%;工程全 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完成工程款的 98%;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以上价款须经发 包人审核同意后支付。”修改为“14.3.2 进度款支付约定: 设计费用付款:本工程分期设计,施工图阶段支付额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付款同期同比例进行。以上价款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支付。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付款: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 前 7 天内拨付预付款,具体详见 14.2.1。施工过程按实际进度付款,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合同价款的 40% 时,发包人支付至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90%;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合同价款的70%时,发包人支付至 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90%;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85%;工程全 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完成工程款的 98%;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以上价款须经发 包人审核同意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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