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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丽景南大街11#1层102-112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从教职工及学生餐费支出)根据当日就餐师生数据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中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标准: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2023年4月7日 |
2 | ****点击查看大队**营区2023年-2024年主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 ****点击查看消防局机动支队 | ****点击查看 | 2023年11月15日 |
3 | ****点击查看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 | ****点击查看救援大队 | ****点击查看 | 2023年8月17日 |
4 | ****点击查看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 ****点击查看幼儿园 | ****点击查看 | 2024年2月5日 |
5 | ****点击查看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 ****点击查看检察院 | ****点击查看 | 2024年5月6日 |
6 | **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货合同 | **学院 | ****点击查看 | 2023年2月17日 |
7 | 2022****点击查看幼儿园粮油供给服务合同 | ****点击查看幼儿园 | ****点击查看 | 2022年11月14日 |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中学,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8228),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斗星城B6座9楼,联系电话:0562-****点击查看178)。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市**区顺安镇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斗星城B6座9楼
联系方式:0562-****点击查看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先生
电话:0562-****点击查看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