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关于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关于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4-29

招标详情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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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3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为充分保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现****点击查看公司承担食堂物资派送服务。

2.采购范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冷冻品类、豆制品类、食用油等。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达到95万(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3 09: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点击查看.cn/)

五、开启

时间:2025-05-13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网址:http://jszfcg.****点击查看.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点击查看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点击查看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点击查看中心4****点击查看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点击查看.cn/zfcg/html/content/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点击查看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点击查看3811、025-****点击查看3812、153****点击查看2027、153****点击查看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950;QQ:****点击查看755361、****点击查看179389、****点击查看0674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质疑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点击查看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市**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 系 人:朱思薇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926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点击查看2393。

7.本次采购的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8.****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9.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松陵镇**路777号

联系人:陈雨健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9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电话:0512-****点击查看9266


附件(1)
JSZC-320509-SXHC-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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