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司法局食堂干杂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安市司法局食堂干杂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广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2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食堂干杂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干杂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查看

三、资金来源:

采购预算:以实际采购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种食材最终结算价格=市场询价标准价×(1-下浮比例)×具体数量。

四、采购内容:

常用干杂采购清单请到****点击查看一办308室(**市**大道二段303号)领取。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公共**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有独立配送食材的人员和车辆,能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采购方需求的食材。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五)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八、报名及资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供应商持资格证明文件至****点击查看一办308室(**市**大道二段303号)现场登记报名,领取常用干杂采购清单。

九、开标

****点击查看小组现场复核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按照《常用干杂采购清单》提供相应的密封报价单。

****点击查看小组现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进行评比,下浮比例最高的为中标人。

(四)供应商将项目响应资料、报价单密封,于评审日(2025年2月20日9时前)现场递交,未密封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十、结果及公示

对所有响应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网公布中选结果,对未中选的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书(原件或扫描件,质疑时间以我单位收到质疑书时间为准)。

十一、履约保证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试用一个月合格后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供应合同。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5年2月20日9:30

评审地点:****点击查看一办313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26—****点击查看383,手机:153****点击查看8418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市公共**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
附件_484458881_308838782.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