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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市食安办、****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监管局等四部门正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聚焦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加工、经营全链条,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点击查看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问题;随意弃置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
(二)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不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病害和不可食用畜禽产品问题。
(三)私屠滥宰以及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问题。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问题。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产品问题。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鹅)肉制品等问题。
(七)肉制品生产加工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八)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假宣传问题。
(九)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线索受理方式
2.拨打各单位电话进行举报。
市食安办:0838-****点击查看075
市**局:0838-****点击查看450
市农业农村局:0838-****点击查看193
****点击查看监管局:0838-****点击查看917
鼓励生产经营者举报上下游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行业“潜规则”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查看**局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点击查看
2024年7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