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4-24

招标详情

大庆市龙凤区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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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8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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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下浮率0%,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不得下浮100%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1、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大米、小麦粉、大豆油、大豆色拉油、淀粉、白糖、味素、酱油、醋、猪肉、牛、羊肉、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酸奶、奶粉、坚果、杂粮、面包等。

2、质量要求:

1.所有食品符合国家及地方各项质量规定,禁止出现过期食品与临期食品。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要保证新鲜,不出现腐烂、失水、变质、以次充好的现象。

(1)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小麦粉必须符合GB/T1355-1986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GB/T1535-2017标准;马铃薯淀粉必须符合GB/T8884-2017标准、玉米淀粉必须符合GB/T8885-2017标准、绵白糖必须符合GB/T1445-2018标准、酿造酱油必须符合GB/T18186-2000标准、配制酱油必须符合SB/T10336-2012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T18187-2000标准、配制食醋必须符合SB/T10337-2012标准。

1.1畜禽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畜禽产品必须是地市级以上(包括地市级)或****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的,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市场局检测报告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其中配送牛、羊、禽肉及其产品的,要提供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配送猪肉要提供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1.2蔬菜水果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本次招标所需为常用蔬菜。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蔬菜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具有该蔬菜可采食时应具有的特征,要求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重金属、农药残留含量的安全卫生指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等法规要求。

1.3水果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本次招标所需水果,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水果要求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病虫害,有**,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各类水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蔬菜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提供产地证明、农残检测报告及新鲜度保证。水果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GB2763-2021》。

1.4干货、调料及禽蛋副食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本次招标为常用干货。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干货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干货色泽纯正,无霉斑、杂质、虫蛀,具有其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干燥度符合标准,无有毒有害成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2)本次招标为常用调料(盐、酱油、醋、花椒、大料等调味品)。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调料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3)禽蛋、副食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本次招标所需禽蛋以鲜蛋为主,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禽蛋、副食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1.5水产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本次招标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采购人需求可供部分冷冻产品。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商品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1.6乳制品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乳制品应符合《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标准的规定,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照射、雨淋、剧烈的温度、湿度变化和撞击等。

以上涉及文件均在供货时提供。

3、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服务要求

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餐饮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的监管。

1.供应商有固定车辆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过程中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及定期消毒,运载工具无不良气味、异味,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有关要求。

2.货物包装要求:随季节性进行妥善包装,所提供的产品容器(筐、箱、袋子等)要求清洁无异物、无霉变等情况,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不得破损,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出现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及危害,供应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供应商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原因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进行承担。

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的来源。

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正规产品,对不合乎要求的产品及质量,采购人有权对其产生的损失进行追责及赔偿。

7.其他要求:服务电话2小时内响应,7*24小时服务热线

2、配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

1.数量以采购人每批次订单为准,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斤两计),具体结算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供应商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清单标明送货时间,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如供应商已在货物包装外标示标准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采购人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货款。

二、食材配送

1.货物交付由供应商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配送时间地点:商家接到园所订单后,按订单内容进行货品配送,配送****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分园、第二分园、第三分园、厂前分园、厂西分园、大化分园、**分园食堂,每两周配送一次米面粮油调料等;每周一配送当周蛋类、肉类、水产类食品;每天配送水果及蔬菜,7:00前物品配送到各园并按指定地点把物品置放整齐。

3.配送时限

3.1采购人发出订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1小时内确认并回复采购人临时加急订单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

3.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临时送货、退货、换货要求,需在2小时以内完成。

3、配送保障

1.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固定配送场地(配送场地自有的提供自有房产证及场地照片,租赁的要有租赁合同及场地照片)。提供证明需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否决投标处理。

2.公司具有完整的配送体系,提供配送车辆相关证明(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或租赁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照片,租赁车辆另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提供证明需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否决投标处理。

3.配送人员凭健康证上岗,提供健康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否决投标处理。

4、其他要求

1.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未能履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2.6掺假、掺杂、伪造;

2.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2.8超过保质期限的。

3.供应商如果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响应时间超过采购人要求相应响应时限2次的,供应商有权判定供应商当年服务质量为不合格,有权不再进行续签合同。如超过5次,或某次延迟供货对采购人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则属于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即刻解除合同。

4.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每批次供货报价和供货的质量,对**市区域内的综合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后进行对比,综合判定供应商是否为履行本合同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如被判定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不再进行续签合同,若供应商不遵守采购人具有定价权的约定与要求,产生延迟供货、拒绝供货或是具有供货质量问题,则任一次发生直接被判定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如对此产生了对采购人的不良影响,则属于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有权在每年合同服务期临界期或结束后,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再继续签署下一年的合同。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货,并向采购人提供本批次货物的品牌产地来源证明,相关检验检疫证明。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方供货(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采购方,否则承担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2.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一次扣除当月总结算金额10%,且供应商提供补救措施,超过三次解除供货合同。

3.采购人需临时补充食材食品的,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地点。

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立即停止供应商供货并扣除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

5.凡供应食材食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现象,一经查实,采购人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货款。

6.若因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采取1+1+1模式签订采购项目合同书,即:每年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金额根据当年的实际金额签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中标服务商须具备下列法定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点击查看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至17:0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官网

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自行下载。

售价:500元。采用微信二维码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中,先获取“收款二维码”,供应商通过扫描“收款二维码”自行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付款时请在备注处注明单位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付款截图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中,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交费及确认情况的三点说明:

① 交费方式:供应商通过扫描“收款二维码”自行支付文件费(特别提示:微信扫码付款时必须在备注处注明投标单位简称、项目编号,例:***公司+项目编号)。

②交费时间:同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③确认时注意事项:支付完成后当日把微信付款截图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中(发送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特别提示:不按上述备注要求备注付款的、不按上述要求发送登记表及截图导致影响后续投标的后果自负。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本项目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7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高新区创业新街14****点击查看创业园创新大厦。

六、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96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被取消成交资格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采购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同意此约定。

(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关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竞争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本项****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省**市**区凤一路59-4号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112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高新区创业新街14****点击查看创业园创新大厦

联系方式:刘先生0459-****点击查看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0****点击查看112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9-****点击查看234


获取文件登记表

序号

时间

项目名称

(分标段的要注明标段)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邮箱

1

月日时

重要提示: 1、将此表填写完整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中(命名为投标单位简称+项目编号)。

2、以上信息要认真填写,不能填写简称,核实无误后方可发送邮箱。

3、由于信息填写错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联系电话、邮箱填写错误)影响后续投标的,后果自负,****点击查看公司无关。

4、此环节不再进行电话核实。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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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8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 黑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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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保安服务, 中标 55次, 占比 94.83%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5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0 次, 中标金额 961.79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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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保安服务, 中标 7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黑龙江, 中标 7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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