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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点击查看公务出行汽车租赁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营。****点击查看拟采购公务出行汽车租赁供应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采购公务出行汽车租赁供应商
(二)采购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由****点击查看按照内部控制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选方式
由****点击查看采购小组对各投标单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违约处罚承诺等,综合评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四)采购需求
满足本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需求,为****点击查看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五)预算资金及支付方式
1、 项目金额:按照实际出行情况据实报销。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履约期限
三年一调整,合同一年一签。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能在**市范围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须的(50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 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下午17:00时止)。请有意向的服务商根据“申请人资格要求”分项整理成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逾期不再受理,以下资料将作为项目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整理报送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唐敏 0871-****点击查看0642;
2. 监督举报电话:0871-****点击查看1040。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