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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就****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报名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行政许可要求
(1)必须具备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2)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权人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或相关业务。
2.车辆要求
(1)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技术状况良好;
(2)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关证明可加分);
(3)除特殊地理环境或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选用越野车;
(4)车辆外观庄重完好,符合公务用车形象要求。
3.保险要求(严格执行**省标准)
(1)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2)投保车辆损失险;
(3)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4)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5)其他必要的商业保险。
4.平台管理要求(开通后需入驻平台)
(1)承诺遵守**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操作规范;
(2)具备平台操作能力和技术条件;
(3)提供服务的车辆能够及时纳入平台管理。
5.服务能力要求
(1)在**市或周边地区设有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响应服务需求;
(2)具备相应的驾驶员队伍和管理体系;
(3)驾驶员持有相应车型合法驾驶证件,驾龄不少于3年;
(4)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信用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投诉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5.供应商须同意服务**共享,服从全市统一调度管理。
二、参选有关文档规范要求
(一)提供纸质参选文档一式三份,所有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选文档中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服务商鲜章,否则不纳入比选范围。
(三)本次比选公告发出后,不再单独对参选服务商的咨询和质疑进行交流和答复。
(四)服务商提交的参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的情况,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请意向服务商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内10个工作日内报
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再受理。领取时请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各一份,比选文件通过电子档发放。
(二)领取地址:**省**市**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办公楼801办公室。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720。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供应商由高到低选择, 原则上选择不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服务商。
五、文件提交及评审时间
(一)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逾期将被拒收。
(二)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省**市**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办公楼820会议室。
(三)比选评审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72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联系。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准备和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保留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点击查看
2026年5月18日
来源:****点击查看
撰稿人:彭友彬
审核人:骆玉
签发人:孟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