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局关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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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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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现就****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报名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行政许可要求

(1)必须具备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2)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权人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或相关业务。

2.车辆要求

(1)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技术状况良好;

(2)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关证明可加分);

(3)除特殊地理环境或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选用越野车;

(4)车辆外观庄重完好,符合公务用车形象要求。

3.保险要求(严格执行**省标准)

(1)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2)投保车辆损失险;

(3)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4)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5)其他必要的商业保险。

4.平台管理要求(开通后需入驻平台)

(1)承诺遵守**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操作规范;

(2)具备平台操作能力和技术条件;

(3)提供服务的车辆能够及时纳入平台管理。

5.服务能力要求

(1)在**市或周边地区设有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响应服务需求;

(2)具备相应的驾驶员队伍和管理体系;

(3)驾驶员持有相应车型合法驾驶证件,驾龄不少于3年;

(4)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信用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投诉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5.供应商须同意服务**共享,服从全市统一调度管理。

二、参选有关文档规范要求

(一)提供纸质参选文档一式三份,所有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选文档中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服务商鲜章,否则不纳入比选范围。

(三)本次比选公告发出后,不再单独对参选服务商的咨询和质疑进行交流和答复。

(四)服务商提交的参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的情况,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请意向服务商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内10个工作日内报

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再受理。领取时请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各一份,比选文件通过电子档发放。

(二)领取地址:**省**市**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办公楼801办公室。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720。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供应商由高到低选择, 原则上选择不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服务商。

五、文件提交及评审时间

(一)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逾期将被拒收。

(二)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省**市**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办公楼820会议室。

(三)比选评审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1—****点击查看72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联系。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准备和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保留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点击查看

2026年5月18日



来源:****点击查看

撰稿人:彭友彬

审核人:骆玉

签发人:孟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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