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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莞**际沿线片区**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莞**际沿线片区****点击查看**花园)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莞**际沿线片区****点击查看**花园)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3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设计-建筑工程-居住建筑、设计-市政工公用工程-园林、监理-建筑工程-建筑、监理-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10家,名单如下: (1)****点击查看**公司; (2)****点击查看 (3)中科标禾****点击查看公司; (4)**省****点击查看公司 (5)**省****点击查看公司; (6)****点击查看**公司; (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8)**广夏****点击查看公司; (9)****点击查看**公司; (10)**市工程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点击查看**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其余9家投标企业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点击查看**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点击查看、中科标禾****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3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点击查看;投标下浮率为:46.11%。 | ||
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6.1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960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总监理工程师: 钟键。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0006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没有兼任其他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 一、中标单位业绩: 1.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二期)监理; 2.中影博东电影院项目; 3.****点击查看幼儿园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城发大厦12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严工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131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072 |
联系地址 | **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475)。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0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3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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