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联合社于2023年2月1日与**市万****点击查看公司签订位于和泰村第一小区祥和三街4号之一锌棚厂房(编号:9号工业厂房)《厂房租赁合同》,租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厂房租金为17000元/月。因**市万****点击查看公司拖欠上述厂房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的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经甲方催收,逾期20天乙方仍未足额缴交租金的,视乙方单方违约。****点击查看联社于2025年9月5日终止与**市万****点击查看公司的租赁合同,租金计至2025年9月5日,没收合同保证金,保证金额共计人民币51000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并收回和泰村第一小区祥和三街4号之一锌棚厂房(编号:9号工业厂房)。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5日
****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联合社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