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海逸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海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海逸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沙海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海逸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70.00万元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2 09:00:00
招标单位

数据获取中

0

历史招标 (个)

0

历史中标 (个)

法定代表:

企业联系人: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企业邮箱:

企业地址: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招标联系人/电话

汤女士 189****点击查看7736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0

历史招标 (个)

0

历史中标 (个)

法定代表:

企业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点击查看

企业邮箱:

企业地址:

企业情报报告下载
代理联系人/电话

杨美英 189****点击查看0012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杨美英

联系人电话:189****点击查看0012

开标时间:2024-09-02 09:00:00

食堂食材

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估算:70万元/年

4、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代理服务费

服务期限

地点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5000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到(**市高新区**大道18****点击查看花园1栋2单元11楼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时间)

2、投标地点:**市高新区**大道18****点击查看花园1栋2单元11楼1102室

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时间)

4、开标地点:**市高新区**大道18****点击查看花园1栋2单元11楼1102室

5、其他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www.****点击查看.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42号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189****点击查看77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大道18****点击查看花园 1栋2单元11楼1102室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89****点击查看338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