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南门外大街办公楼盘活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9 条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9 条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本部分内容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知春路 128 号泛亚大厦 1407
联 系 人:严经理
电 话:134****点击查看5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 17 层 1703
联 系 人: 原菲、谢铠阳、李程
电 话: 010-****点击查看5198-577/568
电子邮件: yuanfei@ck.****点击查看.com、xieky@ck.****点击查看.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