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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PBCHZ202409)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支局**区金城路258号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区**街道双陈村1幢3楼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1)肉类、水产品类:81%
(2)蔬菜类、水果类:68%
(3)农副产品:80%
(4)禽类、冷冻产品:80%
(5)粮油、米、面粉:85%
(6)调味品、奶制品、面条、禽蛋类: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区金城路258号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区金城路258号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 本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谈晨聪、卢沙沙、华飞飞、李越清、段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年预算金额作为计算依据,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7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金额:220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2.1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投标的折扣率确定原材料结算价格。原材料结算价格=原材料基准价格*折扣率(即在基准价基础上打折)。
2.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提出。
2.3中标人的综合得分:92.1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支局
地址:**市上****点击查看路149号
****点击查看中心联系人:张女士(0571-****点击查看6580)
****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点击查看6699)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杨晴、沈佩文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257
传真:0571-****点击查看023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点击查看027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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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