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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大道285号商住楼504室套房一年租赁权
1.4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建筑面积约为87㎡。 |
2025-05-21 |
2025-06-04 |
**市**区**大道285号商住楼504室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032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点击查看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626号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4万元/年,年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无递增,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签订时的租赁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居住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房产以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做好现场查勘。 2、承租方须于成交后缴纳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35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3、出租场地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产配有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归承租方使用的配套设施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自行报装水、电等,其费用由承租方自行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结算,承租方无法自行报装水、电等,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进行结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缴纳水电费押金1000元、年度卫生费360元(水电费押金和年度卫生费需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结算,转至出租方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账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1000855)。水电押金不计息。 4、出租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使用。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标的物现状及房屋和土地用途或使用功能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勘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相关风险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结构,如需对承租房产进行装修更新,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施工,室内装修及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新增装潢及附属设施,租期届满时,除可拆卸且不影响房产结构及外观的由承租方拆回以外,其余均保留原状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任意拆卸、毁损影响出租方后续使用的,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6、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实施,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承租人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租赁房产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出租房不属于住房性质或功能的,禁止人员住宿。 9、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明火及相关设备。 10、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租赁房产如有使用功能、经营范围限制或有约定的,承租方不得超越使用功能、经营范围限制或有约定的,不得利用租赁房产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因此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出租方可全额向承租方追偿。 11、****点击查看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和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方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12、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3、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年实际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年度卫生费,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标的移交: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租期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有产权租赁合同》(样本)。 | ||||
租期 | 1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35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5月21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6月4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6月4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看样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2025年6月4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鹿****点击查看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5、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0321 7、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17时止,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032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鹿****点击查看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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