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8.4426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挂牌价28.4426万元,标的含免租金装修期,详见上表清单。第一年租金按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起,租金按照半年一付,租金无递增,租金于上一期租期到期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 出租用途 | 标的用途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待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3、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租赁期间,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承租方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6、****点击查看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租赁行为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租金缴纳后出租方开具有效凭证或者租金发票给承租方。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税、费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8、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和竞价代理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9、标的租赁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及竞价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10、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房屋装修不得危及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装修前提前报备出租方,并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应的后果。 11、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财产完整无缺的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承租方撤走。 12、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大厦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大厦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13、****点击查看政府需要提出退租,承租方需要无条件退租并及时腾空。 14、物业租赁以现状为准,如厂房有需要维修,承租方自行负责。 1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6、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附件《房屋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需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竞价成交后,如承租方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以上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签订,竞价代理人对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7、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租赁合同以附件上传的合同模板为基准,签约时仅对面积、单价等空白项予以填写,合同其余条款均严格按照模板原文执行,承租方不得擅自修改。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