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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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点场地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澄清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场地、库房及办公场所要求:场地面积不能低于5000平方米(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用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能低于900平方米(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用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的产权证明是指土地使用证,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是指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南环西路76号
联系方式:0459-****点击查看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经三街37号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31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137****点击查看3126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