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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望园南路1288弄80号1904、19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41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内的安保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停车管理、工程维修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系列标准,满足采购人上述要求。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高舟、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成交金额×1.2%×0.8,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代理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元一大厦服务合同;陇盛大厦服务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32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点击查看129。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九华中路313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