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医疗器械产业园配套食堂招租(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9日
二、更正内容: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价格因素F3:(1)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取有效投标人五年总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更正为“(1)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取有效投标人五年总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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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