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宝路地块南楼商铺等4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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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招标详情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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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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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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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点击查看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拟出租期限(年) 权属人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方 出租形式 项目附件

1.本次出租标的为****点击查看等4项物业,位于**市**区新塘镇大宝路12-26号,本次出租标的合计出租面积为 10442.8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出租标的情况明细表》。

2.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商业。

3.本次出租标的中“****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停车场棚架,供承租方使用。


10**省****点击查看公司
10442.85商业
**省****点击查看公司
整体出租
出租标的情况明细表.pdf租赁合同(文本).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重大披露事项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法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前两年的租金。

5.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首月租金的3倍】。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遵守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合同约定条款。(报名时提交承诺函)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项目出租标的中“新塘镇大宝路地块仓库”、“****点击查看停车场”及停车场上临时建筑物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如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项目出租标的涉及抵押,出租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因出租标的被抵押所导致的相关风险,对因出租标的已被抵押导致的风险,承租方须自行承担。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出租标的物出租用途为商业,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该物业的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5.其他情况详见【**嘉泰资产评估与土****点击查看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穗嘉泰评报资字[2025]第ZB091号)等相关文件。

6.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项目免租期为90天。

8.签订租赁合同生效后15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前两年的租金。自第 3年起,承租方需要按月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须于每月10日前向出租交纳当月租金,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租金自合同生效后第4年起,每年递增3%,递增至第5年止。

9.鉴于本次租赁期限为10年,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出租方的权利,出租方需在租赁合同执行至第5年时,对标的物租**平重新进行评估,确定第6年至第10年的租金价格。若重新评估得到的租金价格低于第5年租金,则仍按租赁合同约定每年3%递增租金,即第5年租金增加3%为第6年租金,以此类推。若重新评估得到的租金价格高于第5年租金的,双方应按新的评估租金,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第6年至第10年的租金价格。

10.具体评估方式为:物业外部升级改造部分(如室外供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等,鉴于该部分投入专注于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旨在确保物业功能的持续正常运行,属于物业管理的常规投入,通常纳入物业维护成本,因此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费用不纳入租金评估的范围之中。而针对物业内部的装饰装修,是影响租金高低的关键因素,因此,根据第5年物业内部装修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租金价格的评估。

11.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方已踏勘过该物业现场,已充分了解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并对该物业的位置、实际可使用空间、公共设施、临建加建物业的情况等无异议。如承租方需要重新办理水、电报装或增容的,相关手续办理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担保责任。

12.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须以物业现状及建筑为基础,在不改变原有结构的情况下将升级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后可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①对现有的消防设施、供电、供水系统、临建加建物业等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安全隐患消除;②增加外墙灯光、装饰件、广告灯箱,对建筑外观重新升级装修;③建筑内部重新进行设计装修、划分功能区;④对公共通道、地面修整、铺路、绿化,安装照明、监控、广播、停车充电桩等相关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承租方改变原有结构的情况下,对承租物业的升级改造计划书及相应的施工文件(包括施工图纸等)需经出****点击查看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承租方的升级改造工作,依法依规需报建的,由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需要报建的,由出租方职能部门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承租方需及时整改后重新验收。

1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升级改造计划应优先解决消防安全等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在12个月内完成。消防设施应满足国家标准,并经相关消防部门消防检测、验收通过,方可进行经营。若承租方未通过相关消防部门验收,不得经营;若承租方擅自经营,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承租方或者第三方人身、安全等责任。

15.承租方升级改造投入的资金成本不低于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承租方在升级改造计划完成后,需将施工文件(包括图纸)、成本管控文件(包括施工图纸、预算书、施工合同或采购分包合同、增值税销项发票或增值税进项发票等)交由出租方复核、备案,确保升级改造成本投入符合合同约定。

16.承租方升级改造期间同样属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收取对应租金费用,承租方不得以升级改造为由拒付租金。

17.承租方应定期检查、维护、维修租赁物内的电力及消防设施,确保该部分设****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如因租赁物及设施发生意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一切应归咎于承租方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或致使出租方代付有关费用的,承租方须全部向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详见《消防安全责任书》。

18.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地表和埋地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为租赁物业的实际使用和管理者、消防安全(经营)责任人。

1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转借、许可他人使用或与他人调换使用。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将转租合同报请出租方审批,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与新承租方签署转租合同。转租完成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转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转租说明书、新租赁合同、新承租方主体资格)供出租方备案使用,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转租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动承租物业的结构及设施,如须改动或装修,需将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等报出租方审批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所发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1.本次出租标的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承租方搬离物业时,物业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且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承担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如承租方因拆除其自有的其他设备、设施等而对租赁物场地(包括门窗、地面、墙体等)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若承租方不履行上述修复及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损失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22.承租方在使用和经营期间****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点击查看政府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且承租方必须按**、安监、消防、劳动、技监、环保、****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好物业使用功能的分配、定位,做好承租物业内的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的报建、设施配置、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点击查看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物业的管理工作。

23.承租方自行办理物业内财产的保险及公共保险(包括防火、防盗及财产损失等险种)以及在租赁物业内工作的有关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在合同期内,承租方是物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法》****点击查看政府颁布的条例,自觉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劳动保护各项工作,****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检查、监督。

24.承租方须按消防管理规范条例自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防毒面具,不得在物业内使用电炉以及其它违禁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因承租方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以及因承租方不慎而发生的安全、火灾、失窃、卫生、工业意外、工业污染等事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25.本次出租标的部分物业已出租,具体情况详见租赁合同附件1《新塘物业租赁合同期限表》。其中①3830.26平方米物业现为空置状态;②5192.59平方米物业现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解除原租赁合同关系,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出租方负责;③1420平方米物业已拆分出租给两个原承租方,由本项目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查阅该部分物业的原租赁合同。本项目承租方需同意承租后,按上述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交易条件将上述物业转租给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就上述物业的转租事宜与出租方及各原承租方需签订出租方主体变更的三方协议。承租方不得拒绝签订三方协议等相关文件,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南方产权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向出租方偿付,交易各方不得因上述事宜追究南方产权责任。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不定期租赁关系解除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点击查看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点击查看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点击查看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20.000000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点击查看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点击查看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1 ****点击查看公司**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2025-08-25
10
2025-09-05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协议出租
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点击查看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陈小姐
020-****点击查看0260
**市**区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七楼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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