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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点击查看园区项****点击查看园区—食品科技研发孵化平台一期)工程试验检测
澄清公告(****点击查看)
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点击查看园区项****点击查看园区—食品科技研发孵化平台一期)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作如下修改: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修改为: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类资格证,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检测类资格证、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类资格证,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检测类资格证、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工作人员: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拟派驻工作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须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不存在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
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上两条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誉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不良行为。
二、原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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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