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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颍西办城泉路45#8幢
成交金额:37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7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点击查看提供物业服务。包括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房屋本体维修养护等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振、段中峰、丁陆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金额:47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评审或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及原因:
无
2.各供应商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
(1)****点击查看 88.99分
(2)****点击查看**公司 87.17分
(3)****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79.00分
(4)安****点击查看公司 74.02分
(5)****点击查看**公司 60.10分
3.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并按照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园路3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0558-****点击查看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三清路666****点击查看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系方式:王工;0558-****点击查看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王工
电话:0558-****点击查看531;0558-****点击查看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