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生活空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原汽车展示厅区域)租赁权

经院生活空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原汽车展示厅区域)租赁权

发布于 2025-07-29

招标详情

浙江勤盛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7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经院生活空间(****点击查看学院原汽车展示厅区域)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60.00 万元/年
总面积约762.26平方米(其中汽车展示厅区域①约607.2平方米;汽车展示厅区域②约79.46平方米;汽车展示厅区域③约75.6平方米),附件《平面图》供参考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钱塘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7-30
2025-08-12
**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点击查看学院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点击查看学院(产权方),产权方现委托****点击查看进行出租、管理标的物相关事宜。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通电、简装。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点击查看8153
联系地址 **省**市钱塘区学正街66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超市、非学科类教育培训、办公、直播、快递驿站、咖啡、面包烘焙、农副产品展销、文创产品等,所有经营范围、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实施。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学校规划调整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权证相关信息:承租方已经知晓并确认:出租房屋所占土地非商业用地,****点击查看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如因该事项引起的不利及损失,须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承担,出租方应积极配合,土地收益金(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未列出的项目及费用,但与使用该承租房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4.出租房屋经营所涉相关证****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授权,不得使用****点击查看学院校名和校徽等一切产生误导的文字、标识。 5.****点击查看商铺店招和水电线路进行更新,店招、门面装修和内部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须自行设计装修,实施前期须报出租****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装修期间如造成相关事故就影响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产生费用的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金额承租方另行缴纳。 7.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垃圾清运费按25元/标准桶收取。水4.4元/吨(含1.2元/吨的服务费,税费另计)、电1.2元/度(含10%电损,税费另计),水电费及税费根据国家定价即时调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点击查看商铺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有关水电管理的规定,须在额定容量范围内使用(当前用电总容量为100KW)。如承租方需扩大用电容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0.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1.房屋内不允许使用明火。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二次转租;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调换使用或抵押。 13.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4.承租方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环境等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项目。 15.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或出租方对运营**和商业布局进行调整,造成租赁场地全部或部分变迁位置、收回等,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 16.租赁期内,若****点击查看学院因发展需要提****点击查看学校自用时,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服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清场工作。 17.出租方统一安装校园“一卡通”POS机(当前预计3000元/台,后期如有价格变动以出租方最终报价为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学校师生使用一卡通消费,享受9.5折优惠。 1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9.承租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产品质量过关、师生满意,商品价格标签执行一品一签,张贴在商品对应位置,承担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发生的一切责任。如引入连锁品牌,则所有经营商品的零售价、促销活动、商品质量须与****点击查看**直营店、连锁店单价一致。****点击查看超市业态,则超市商品****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超市(如物美、联华超市)同期商品零售正价。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经营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进行监管及抽查,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零售价高****点击查看连锁店零售价或商品质量低****点击查看连锁店经营的商品质量,一经查实,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第三次发现直接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退出,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0.标的的实际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21.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2.为方便意向方实地看样,出租方将统一安排场地踏勘。意向方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五个工作日上午10:00****点击查看学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咨询电话:155****点击查看0823(当日上午9点-10点致电)。
租期 至2028年7月31日止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书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之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3.与出租方有过租赁合同纠纷的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执行标准:以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为准】。 4.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商业计划书》(仅接受面递),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运营经验(意向方至少拥有1个面积在250(含)平方米及以**校商业运营经验。执行标准:①须提供意向方与高校(不含高校行政部门****点击查看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点击查看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签订的相关合同(合同面积不少于250(含)平方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合同的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②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hudong.****点击查看.cn/qggxmd/****点击查看学校名单范围内); (2)运营方案(业态规划、业态定位、营销模式等); (3)装修方案(装修投入、装修工期、装修效果等)。 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须上传.pdf 《平面图》.pdf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动态报价).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400-****点击查看-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点击查看.com
附件(8)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
下载预览
《平面图》.pdf
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动态报价).docx
下载预览
《承诺函》-须上传.pdf
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
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稿).docx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4次, 占比 85.71%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2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1664.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